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為5 人,其中一人具備會計專長,一人具備財務專長。
-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章。
- 五、公司存在及潛在風險之管控。
授信審議委員會
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九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為當然委員,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要為強化本公司授信案件之審查功能,加強授信管理及提高授信案件審議之品質。
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九人為直屬於董事長之幕僚單位,董事長為主任委員,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主要任務係依據業務發展及經營環境變化擬定適當的風險管理政策及制度,檢討風險管理制度及措施之周延性、有效性及妥適性,監控公司資產負債結構、評估計劃投資案件等,作為經營管理決策之參考。